生生百货
店庆抽奖送奔驰 违规被罚9万元
南国都市报3月2日讯(记者 林文泉)近日,位于海口市龙昆北路二号的海南生生百货商场的营业大厅内,摆放着一辆奔驰小轿车,宣称店庆购物满额可抽到奔驰汽车大奖,而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三条第三项“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:抽奖式的有奖销售,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。”龙华区工商局责令生生百货停止违法行为,并依法罚款9万元。
据悉,1月4日,龙华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生生百货营业大厅里,发现一辆展出的C180L奔驰小轿车,车顶部摆放写着“店庆大奖”四个字的招牌,车旁边立有“生生百货20周年庆、店庆购物满额抽奔驰汽车大奖”等内容的广告牌。生生百货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,工商部门随即对其立案调查。
经查明,生生百货于1月1日-18日举办“追梦如初、生生百货20周年庆”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,并且在媒体上发布广告均标有“追梦如初、生生百货20周年庆、店庆购物满额抽奔驰汽车大奖、店庆大奖(1名):奔驰C180L、1月1-18日”等内容。1月18日,生生百货兑现最高奖店庆大奖的奖品奔驰C180L,后经核实,该车价值32.58万元,该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奖金额已超过5000元。
生生百货对龙华区工商局辩称,此次活动不是大范围分等级的有奖销售,而是商场会员、经销合作伙伴及工行持卡客户共同庆祝建店20周年的回馈活动。
龙华区工商局认为,本案违法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、定性准确。无论是当事人辩称的庆典活动不是针对所有顾客的有奖销售的行为,还是其他理由。当事人已经实施了抽奖式的有奖销售,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的行为,就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。生生百货虽积极配合调查,但在立案调查期间不中止违法行为,并继续实施违法行为,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,所以依法对其从重处罚,遂做出以上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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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华区工商局认为,满分教育认错态度较好,积极配合调查,但已造成严重的影响,遂作出上述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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